小三不承認,判賠 30 萬小三不承認,判賠 30 萬

小三不承認,還告得贏嗎?靠錄音、配偶作證和一張發票判賠 30 萬

告得贏。外遇對象不承認,法院可以從錄音、證人和其他間接證據,綜合判斷外遇有沒有發生。

高等法院 115 年度上易字第 727 號,第三者從頭到尾否認。法院靠通話錄影、配偶出庭作證,和旅館旁超商的一筆消費紀錄,判她賠 30 萬元。

判決資料
法院臺灣高等法院(二審)
案號115 年度上易字第 727 號
判決日期2026 年 10 月 27 日
一審新竹地院 114 年度訴字第 1230 號,判 30 萬元
告誰只告第三者
請求80 萬元
判賠30 萬元(兩邊都上訴,二審維持)
原文司法院裁判書系統

其他判決賠多少,看外遇判賠表。

發生什麼事

先生和一名女同事,2025 年 1 月在公司尾牙認識。她知道他已婚。

2025 年 2 月到 5 月,先生至少 6、7 次開車載她下班,她下車前兩人會擁抱、親吻。這段期間,兩人還去苗栗同一家旅館發生過 2 次關係。

太太和先生後來離婚,之後又復合。太太只告這名同事,請求賠償 80 萬元。

第三者怎麼否認

  • 錄音不完整:她說通話一開始她就否認,被太太剪掉了。
  • 被逼著回答:太太傳訊息說要到公司舉發,她是被逼問、想趕快結束,才順著太太的話講。
  • 證人有偏頗:先生已經跟太太復合,證詞不能信。
  • 金額太高:太太和先生的婚姻只維持約 15 個月,80 萬元太多。

法院靠哪些證據認定

太太和第三者的通話錄影

太太問「每一次他載你的時候,就只有親親抱抱?」,她回「就只是離開的時候,對」;問載了幾次,她說「6、7 次吧」。

法院說,就算被太太逼問,她只要好好說明就好,沒必要順著附和。從前後文看,她其實已經承認了。

太太和先生的通話錄影,加上先生出庭作證

先生在錄影裡承認,兩人去旅館 2 次。一審時,他也出庭作證,講了認識的經過、接送和去旅館的事。

法院說,證人跟當事人有關係,不代表證詞不能信。先生講的是自己經歷的事,也沒有理由冒著偽證罪去陷害她。

旅館旁超商的一筆消費紀錄

2025 年 4 月 19 日晚上 10 點多,先生在苗栗一家超商買了 2 組牙刷牙膏。這家超商走到那間旅館,大約 2 分鐘。

旅館又在第三者住處附近。消費紀錄和地點都對得上先生的證詞,法院認為他講的是真的。

她事後傳的訊息

她自己離婚後,傳了好幾則訊息給太太嗆聲,凌晨 1 點多還打電話過去。法院認為,這符合介入婚姻的人發現對方不會離開家庭後,轉而找配偶嗆聲的情況,更證明先生說的是實話。

為什麼是 30 萬

一審判 30 萬元。第三者上訴說太多,太太也上訴,要求再加 50 萬元。二審兩邊都駁回,維持 30 萬元。法院考慮的事:

  • 雙方的學歷、工作、收入和財產。
  • 兩人各有未成年的孩子,也都各自離婚了。
  • 做了什麼:明知對方已婚,6、7 次接送時擁抱親吻,還有 2 次性行為。
  • 太太的痛苦:婚姻被嚴重動搖,事後還被第三者傳訊息嗆聲。
  • 事後的態度:第三者在訴訟中始終否認,法院認為「難認態度良好」。

其餘 50 萬元被駁回。二審判決寫明不得上訴,判決已經確定。

這件判決告訴你的三件事

1. 對方不承認,間接證據也能證明

法院說,舉證不限於直接證據。錄音、證人、消費紀錄這些放在一起,能讓法院相信事情發生過,就可以認定。

2. 錄音的原檔要完整保存

第三者第一個說法就是錄音被剪接。這件法院看前後文,認為她已經承認;但對方一定會從錄音完不完整下手,原檔最好整段留著。

3. 一路否認,不一定比較划算

這件法院在算金額時,把第三者始終否認、事後嗆聲都寫進去。賠多少,不只看外遇本身,也看被告事後怎麼做。

一統徵信能幫你做什麼

這件太太手上有錄音、有先生作證,還找得到消費紀錄。多數人沒有這麼多線索,對方又不承認,就要靠調查補上。

  • 記錄往來的時間、地點、次數:在公開場所跟監、錄影,每一段都有時間和地點。
  • 查清楚對方是誰、住在哪裡:起訴狀要寫被告的姓名和住所。
  • 先看你手上的證據夠不夠:顧問會告訴你,哪些法院可能採用、還缺什麼。

一統徵信執業超過 40 年,取得 ISO 9001 國際認證,是徵信業唯一的磐石獎得主。做法和費用看外遇調查;怎麼告、怎麼算時效,看侵害配偶權。

常見問題

小三不承認外遇,還能告嗎?

可以。法院可以從錄音、證人、消費紀錄這些間接證據綜合判斷。這件第三者始終否認,還是被判賠 30 萬元。

配偶出庭作證,法院會採信嗎?

可能會。這件先生已經和太太復合,第三者說他偏頗,法院沒有接受,因為他講的是自己經歷的事,又和消費紀錄、地點對得上。

自己跟小三通話錄下來,可以當證據嗎?

這件法院採用了。太太和第三者通話的錄影裡,第三者承認接送時有擁抱親吻,法院把這段當成她承認的證據。

可以只告小三,不告配偶嗎?

可以。這件太太和先生復合,只告第三者,法院判她一個人賠 30 萬元。

資料來源

(判決從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讀過全文,法條從全國法規資料庫查的現行條文,2026 年 11 月 6 日查;一審新竹地院 114 年度訴字第 1230 號判決,裁判書系統查不到公開全文,內容依二審判決所述)

對方不承認,證據更要完整。請說明您手上有哪些證據,顧問會告訴您夠不夠提告、還缺哪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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