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別急著攤牌。一攤牌,對方會刪對話、換手機、改變行程,你之後想證明什麼都很難。
先把看到的記下來,想清楚你要的是挽回、離婚還是求償,再看手上的證據夠不夠。下面 5 件事照順序做,每一件都附上法院判決裡真的發生過的狀況。
1. 先別攤牌
攤牌之後,對話會被刪、約會會改到更隱密的地方,第三者也會開始想好說法。
侵害配偶權要由提告的人自己舉證。對方有了防備,你能拿到的就只剩手上現有的東西。
2. 把你看到的記下來
每一件讓你起疑的事,都記下日期、時間、地點和你看到什麼。例如幾點說要加班、幾點才回家、車停在哪裡。
單獨一件可能說明不了什麼,記久了,時間和次數會串起來。法院判斷時,也很看重往來的時間、地點、次數。
拿證據的方法要合法,不然證據可能不能用,自己也可能惹上官司。怎麼做才安全,看外遇蒐證怎麼做才合法。
3. 想清楚你要什麼
你要的結果不同,需要的證據也不同:
| 你要的 | 法律上怎麼走 | 證據要證明什麼 |
|---|---|---|
| 挽回婚姻 | 不一定要上法院 | 確認對方是誰、走到哪一步,談判時才有底 |
| 向第三者、配偶求償 | 侵害配偶權(民法第 184、195 條) | 兩人的往來超過一般朋友,第三者知道他已婚 |
| 離婚 | 民法第 1052 條 | 用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」離婚,要證明發生關係;證明不到,也可以主張婚姻有重大破綻 |
| 爭取孩子 | 監護權(民法第 1055 條之 1) | 誰在照顧孩子,外遇本身不一定是重點 |
挽回婚姻看婚姻挽回;外遇和監護權的關係,看外遇會影響監護權嗎。
4. 留意 2 年的時間
向第三者、配偶請求賠償,從你知道有損害、也知道對方是誰起算,2 年內要請求(民法第 197 條)。
知道對方是誰,才開始算。只知道一個網路暱稱,起訴狀也寫不出被告的姓名和住所。
5. 確認證據夠不夠,再決定
決定要談、要告還是要離婚之前,先讓懂的人看過你手上的證據。賠多少沒有固定行情,法院判的金額可以當參考:我們整理的外遇判賠表,目前判賠中位數是 20 萬元,也有證據不夠被駁回、一毛都沒拿到的。
判決裡常見的 4 個證據問題
下面 4 件,都是 2026 年的侵害配偶權判決:
只有對話,一審就輸了
配偶和網友互稱老公老婆,對話帶性暗示。一審認為只是網路上的虛擬互動,判全輸;二審才改判賠 20 萬元。看網友 LINE 露骨對話判賠 20 萬。
只交片段,被全文推翻
提告的人只交出挑過的幾句對話,對方拿出整段對話,前後文就把意思解釋過去了,加上旅館監視器沒拍到親密舉動,一、二審都輸。看旅館房間待 5 小時仍告輸。
監視器只有幾秒,證明不了過夜
社區監視器是 3 段各幾秒鐘的影片,對方說中間離開過,法院就不認定過夜。看說不知道已婚,判賠 45 萬。
對方全盤否認,要靠很多東西拼起來
第三者從頭到尾否認,法院靠通話錄影、配偶作證、旅館旁超商的消費紀錄,才判她賠 30 萬元。看小三不承認,判賠 30 萬。
一統徵信能幫你做什麼
- 記錄往來的時間、地點、次數:在公開場所跟監、錄影,每一段都有時間和地點。
- 查清楚第三者是誰、住在哪裡:起訴狀要寫被告的姓名和住所。
- 先看你手上的證據夠不夠:顧問會告訴你,哪些法院可能採用、還缺什麼。
一統徵信執業超過 40 年,取得 ISO 9001 國際認證,是徵信業唯一的磐石獎得主。做法和費用看外遇調查;怎麼告、怎麼算時效,看侵害配偶權。
這時候最需要的,是先讓自己穩下來。不管最後選擇挽回還是離開,手上有清楚的事實,才不會被對方的說法牽著走。
常見問題
發現老公外遇,第一件事該做什麼?
先別攤牌,把你看到的事記下日期、時間、地點。攤牌之後,對方會刪對話、改變行程,證據就很難拿了。
沒有抓到上床,可以告嗎?
可以。侵害配偶權不限於發生關係,往來超過一般朋友的分際、足以破壞婚姻,就可能成立。但要用外遇離婚,主張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」,就要證明發生關係。
發現外遇多久內要告?
從你知道有損害、也知道對方是誰起算,2 年內要請求賠償(民法第 197 條)。
外遇可以要求賠多少?
沒有固定金額,由法院看情況決定。我們整理的外遇判賠表裡,目前判賠中位數是 20 萬元,最高 60 萬元,也有被駁回、拿到 0 元的。
資料來源
(法條從全國法規資料庫查的現行條文,判決從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讀過全文,2026 年 11 月 6 日查)
- 民法第 184 條、民法第 195 條、民法第 197 條
- 民法第 1052 條、民法第 1055 條之 1
-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115 年度上易字第 301 號民事判決
-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115 年度上易字第 129 號民事判決
- 臺灣高等法院 115 年度上易字第 420 號民事判決
- 臺灣高等法院 115 年度上易字第 727 號民事判決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