徵信社跟監,是在公共場所,連續觀察一個人去了哪裡、待多久、跟誰在一起,把時間和地點記下來,必要的時候拍照、錄影,最後交一份報告給委託人。
跟監的重點是「看」和「記」,不是抓人,也不是去干涉對方。
這篇先講正常的跟監怎麼進行,再講被徵信社跟蹤的時候怎麼辦。被跟蹤的人怎麼發現、怎麼處理,有一件判決講得很清楚。
2023 年 3 月 26 日中午,有一位已經向配偶提出離婚訴訟的人,開車經過新北的小碧潭捷運站。後面有一臺白色特斯拉,一路跟著他。
他開到一間要從路邊專用引道才到得了的溫泉餐廳,發現櫃檯後面,有一個戴著帽子和口罩的男人,拿著手機,好像在拍他。吃完飯,那臺白色車子還停在停車場。
這位駕駛當天就聯絡徵信社。隔天,徵信社派人來檢查,在他車子的排氣管附近,找到一個 GPS 追蹤器,當場拆了下來。
一個月後,他收到配偶在離婚訴訟的答辯狀,附件裡有一張照片,拍的就是當天餐廳的櫃檯,角度正是那個男人拿手機的位置。這時候,他才去派出所報案,並且交出追蹤器。
警方查到,追蹤器裡的 SIM 卡,是李姓被告申辦的,而那臺白色特斯拉的車主,是被告的配偶。
2024 年 5 月 30 日,臺北地方法院判決:被告拘役 50 日,追蹤器沒收(臺北地方法院 113 年度易字第 204 號)。
跟監是什麼
跟監,是連續觀察特定的一個人,在一段時間裡去了哪裡、待多久、跟誰在一起,記下時間和地點,必要時拍照、錄影。
一般人常說「跟蹤」「跟拍」,徵信社習慣說「跟監」。
跟監記的是公開場所看得到的事,不是抓人,也不是干涉對方。
想委託跟監,要先弄清楚哪些做法合法、費用怎麼算,看行蹤調查。
徵信社跟監的步驟
一個跟監的案子,大致分成五步:
- 委託人給資料:對方清楚的照片、姓名、車號、常去的地址,還有平常的作息。資料越完整,越省天數。
- 擬計畫:決定要查幾天、哪幾個時段、需要幾位調查員、守在哪些地方。
- 現場跟:調查員在公共場所就位,等對方出門,就跟著對方的行程。
- 每天寫紀錄:寫下時間、地點,還有看到什麼。
- 交報告:把紀錄和照片、影片整理成報告,原始資料依約定的期限銷毀。
簽約、付款、結案每一步的細節,看服務流程。
現場怎麼跟
定點守候
調查員守在對方固定會出現的地方,像住處門口、公司、停車場,看對方幾點出門、幾點回來、跟誰在一起。必要的時候,也會預先到對方可能出入的旅館或汽車旅館附近做準備。
移動跟隨
對方出門之後,調查員步行或開車跟著,記下對方去了哪裡、停了多久。隨車跟監的時候,視案件需要,會搭配必要的輔助器材,依個案評估。
對方走進對外開放的場所
對方走進餐廳、百貨公司、旅館大廳這類對外開放的地方,調查員會在同一個空間裡觀察。對方進到房間、包廂、住處這類不對外開放的地方,調查員就不跟進去拍。
闖進別人的住處,違反刑法第 306 條;偷錄別人沒有對外公開的活動,違反刑法第 315 條之 1。這兩條的內容,看私家偵探。
會記錄什麼、交什麼
報告上看得到的,是時間、地點、對方做了什麼、跟誰在一起,再加上對應的照片或影片。
內容就像一張行程表:幾點從哪裡出發、幾點到哪裡、待了多久、幾點離開。拍到的人是誰,需要的時候可以再另外查,看尋人專案。
這份報告能不能拿到法院用,要看當初拍的方法合不合法,看外遇蒐證怎麼做才合法。
跟監和追蹤器,法院怎麼看
在別人的車上裝追蹤器,持續掌握他的行蹤,法院看得很嚴。開頭那位駕駛的案子,法院就以刑法第 315 條之 1「竊錄非公開活動罪」,判被告拘役 50 日。
另外,用追蹤器拍到的影片,在民事官司裡,也被法院排除、不能當證據。
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2024 年 2 月 1 日認為,徵信社在車上裝 GPS、持續全面掌握別人的行蹤,嚴重侵害隱私,所以那些錄影沒有證據能力(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112 年度上字第 138 號)。
更多判決的整理,看行蹤調查。
名詞小解釋
- GPS 追蹤器
- 裝在車上或東西上,可以用手機看位置的小設備。
- 證據能力
- 一份東西能不能拿到法院當證據用。拍的方法不合法,法院可能不採用。
- 竊錄
- 沒有正當理由,偷偷錄下別人沒有對外公開的活動或談話。
被徵信社跟蹤怎麼辦
被徵信社跟蹤,代表有人花錢請他們跟你。徵信社自己沒有跟蹤你的理由,你要先弄清楚兩件事:你是不是真的被跟了,還有你的車上有沒有被裝東西。
怎麼知道被跟蹤
如果同一個人、同一臺車,在不同的地方反覆出現,就要小心。開頭那位駕駛,是在捷運站就注意到後面有一臺白車,到了餐廳停車場又看到同一臺,才起疑的。
他當時先記下車號的數字部分,後來又看到那臺車,才把完整的車號記下來,交給警察。能記的都盡量記:時間、地點、車號、對方的穿著和長相。
車上有沒有追蹤器
判決裡提到追蹤器裝在車上的位置,有下面這幾處:
| 位置 | 出處 |
|---|---|
| 排氣管附近 | 臺北地方法院 113 年度易字第 204 號(開頭那位駕駛的案子) |
| 後車廂的夾層 | 臺北地方法院 113 年度審簡字第 1939 號 |
| 底盤,右後車輪內側 |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112 年度上字第 138 號 |
| 後保險桿 | 臺灣高等法院 115 年度上易字第 1214 號 |
自己找不到,或不放心,可以找有器材的人來檢查。開頭那位駕駛,就是請徵信社派人到場檢查。看反蒐證(針孔、竊聽器、定位器)。
找到之後
先拍下追蹤器在車上的位置,再把它拆下來,交給警察,並且說明你是怎麼發現的。
開頭那位駕駛的案子,警察就是從扣下來的追蹤器,查到裡面 SIM 卡的申辦人,才找到對方。
法律上有哪幾條路
| 情況 | 可以怎麼做 | 依據 |
|---|---|---|
| 車上被裝追蹤器、被偷拍 | 報警提告。偷錄別人沒有對外公開的活動,最重關 3 年,或罰金最多 30 萬元 | 刑法第 315 條之 1 |
| 一直有人跟在後面 | 要求對方停止;經過勸阻還不聽,處 3 萬元以下罰鍰或申誡 |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89 條第 2 款 |
| 反覆盯梢、守候、尾隨,而且跟性或性別有關,讓你心裡害怕、影響日常生活 | 警察要受理、調查,必要時發書面告誡;告誡後 2 年內對方再犯,你可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| 跟蹤騷擾防制法第 3 到 5 條 |
跟蹤騷擾防制法的條文裡,有一個要件是「與性或性別有關」。單純為了調查外遇的跟監,不一定符合這個要件。
另外,如果是家庭成員之間,或有親密關係的情侶之間,被跟蹤騷擾,要聲請保護令,是依家庭暴力防治法。實際要走哪一條路,要看你和對方是什麼關係,請律師或警察幫你確認。
名詞小解釋
- 書面告誡
- 警察對騷擾你的人,發出一張正式的書面警告,要他不要再做。
- 保護令
- 法院核發的命令,要求對方不能接近你、不能騷擾你。違反的人可能被處罰。
常見問題
徵信社怎麼跟監?
在公共場所,依委託人給的對方照片、車號和作息,守候,或步行、開車跟著,每天記下時間、地點和看到的事,最後交一份報告。
徵信社跟蹤違法嗎?
在公開場所觀察、記錄,法院看過,肯採用。裝追蹤器、闖進住處、偷拍私密空間,是犯罪。判決整理看行蹤調查。
怎麼知道被徵信社跟蹤?
如果同一個人或同一臺車,在不同的地方反覆出現,就要小心。把時間、地點、車號記下來,再請人檢查你的車。
被徵信社跟蹤怎麼辦?
先記下車號、時間、地點,檢查車子有沒有追蹤器。找到了,拍照存證,交給警察。
如果你被跟蹤的情況跟性或性別有關,也可以請警察依跟蹤騷擾防制法處理。
徵信社跟監費用多少?
個人行蹤的費用是客製化報價,實際要看跟幾天、派幾位調查員,免費諮詢時顧問聽完狀況再估。價格看收費標準。
資料來源
(判決從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讀過全文,法條是 2026 年 10 月 14 日從全國法規資料庫查的現行條文)
-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 年度易字第 204 號刑事判決
-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 年度審簡字第 1939 號刑事判決
-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112 年度上字第 138 號民事判決
- 臺灣高等法院 115 年度上易字第 1214 號刑事判決
- 刑法第 306 條、第 315 條之 1
-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89 條
- 跟蹤騷擾防制法第 3、4、5 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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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統的調查員跟監時,每一案固定派數位調查員,每天向委託人回報一次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