梁先生是一位大學教授,他曾經對吳小姐提起民事訴訟,後來撤回了。
當初法官審理的時候,依職權查過吳小姐的戶籍資料。書記官把這份資料裝進證件存置袋,袋子上寫「被告個資」,封口蓋章,歸進卷宗。
2022 年 9 月,梁先生為了另一件官司,到法院閱卷。他用鑰匙拆開那個封袋,把吳小姐的戶籍資料拿去影印。閱卷室的人員要他交回影本,他不肯,就離開了。
梁先生本來就知道吳小姐的姓名和住址。影本上多出來的,是教育程度、婚姻狀況、父母姓名、遷徙紀錄。
高等法院認定,這已經超過打官司需要的範圍,判梁先生非法蒐集個人資料罪,有期徒刑 3 個月(臺灣高等法院 114 年度上訴字第 1206 號)。
一般人沒有能查別人個資的查詢系統。自己的戶籍、信用報告、刑事紀錄,都可以向主管機關申請。
別人的資料,只能看已經公開的判決、公司登記;或者拿得出利害關係證明、法院通知的人,才能申請對方的戶籍謄本。其他管道拿來的個資,用了可能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。
個人資料包括哪些
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 條,列得很寬: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身分證字號、護照號碼、特徵、指紋、婚姻、家庭、教育、職業、病歷、犯罪前科、聯絡方式、財務情況、社會活動,還有其他能直接或間接認出是誰的資料。
電話號碼、住址、車牌、LINE 帳號,只要對得上一個人,都算個人資料。
個資查詢系統真的有嗎
給一般人用的,沒有。戶政、警政、監理、健保這些資料庫,只開給公務機關,在執行職務的範圍內查詢。
民間的個人和公司,如果要蒐集別人的個資,個資法第 19 條要求:一定要有特定目的,而且要符合其中一個條件,例如法律有規定、當事人同意、資料本來就是公開的。
網路上有些個資查詢網站或代查服務,號稱「輸入姓名就能查」。這些資料,不是從公務資料庫流出來的,就是東拼西湊、不一定正確。花錢去買的人,也可能觸法。
查自己的資料:4 個地方
| 想查什麼 | 向哪裡申請 | 注意 |
|---|---|---|
| 戶籍資料 | 戶政事務所臨櫃,或 MyData 平台下載 | 本人申請;戶籍謄本上有配偶、父母、遷徙紀錄 |
| 信用報告 | 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 | 每年第一次查免費,線上和書面分開算 |
| 刑事紀錄(良民證) | 直轄市、縣市警察局 | 本人申請,委託別人要附委託書 |
| 出入境紀錄 | 內政部移民署、MyData 平台 | 只有出境、入境日期 |
要注意的是,警察刑事紀錄證明(良民證),不會記載所有的前科。受緩刑宣告的、只判拘役或罰金的、易科罰金執行完 5 年內沒有再犯的,都不會出現(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 6 條)。
出入境紀錄的申請方式,看出入境紀錄查詢。
名詞小解釋
- MyData 平台
- 政府的網站,讓你用自己的帳號,下載政府機關存的自己的資料。
- 緩刑
- 法院判了刑,但先不執行,給你一段考驗期,期間內沒再犯,刑罰就不用執行。
- 易科罰金
- 被判 6 個月以下有期徒刑,可以繳罰金代替入監。
查別人的資料:合法的路只有幾條
| 想知道什麼 | 做法 | 依據 |
|---|---|---|
| 有沒有被判過刑、打過官司 |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用姓名搜尋公開的判決 | 判決公開;同名同姓多,要用案情、地點對照 |
| 是不是公司負責人、董事 | 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 | 公司登記公開 |
| 戶籍地址、家庭成員 | 拿借據等證明,以利害關係人身分申請戶籍謄本 | 戶籍法第 65 條 |
| 打官司需要對方資料 | 法院通知補正時,拿通知書向戶政事務所申請;或由法院自己查 | 民事訴訟法、戶政規定 |
| 交往對象說的是不是真的 | 委託徵信社查證 | 婚前徵信 |
判決和公司登記是公開的
想知道一個人有沒有前科、跟人打過什麼官司,可以上司法院的裁判書系統,用姓名搜尋。這是公開資料,任何人都能查。
要注意的是,同名同姓的人很多。判決裡的被告,是不是你要查的那個人,要用年齡、案發地點、案情去對照。
想知道對方是不是哪家公司的負責人、董事,可以在經濟部的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到。
戶籍資料只給本人和利害關係人
戶籍謄本只給本人或利害關係人,而且利害關係人只能拿到跟他有關係的部分(戶籍法第 65 條)。
被欠錢的人、同一家公司的股東、配偶和直系血親,才算利害關係人,申請的時候要帶證明文件。完整的範圍,看姓名查身分證字號那篇。
打官司時,讓法院去查
起訴的時候,如果不知道對方完整的身分資料,法院可以依職權查詢,或者通知你補正戶籍謄本,你再拿著通知書,向戶政事務所申請。
如果法院沒有通知你補正,你就不能自己去拿。文章開頭的梁先生,就是這樣被判刑的。
警察可以幫你查個資嗎
警察能查戶籍、車籍、前科,是因為辦案需要,而且每一次查詢,都留下紀錄。私下替親友查,就是違法。
桃園有一位警察,幫朋友查了 3 個車牌的車主,朋友被判了 4 個月,經過寫在車牌查車主那篇。
如果你是真的有案子,例如被騙、被威脅、家人失蹤,就去報案,由警察依法調查。
哪些查法會犯法
用不正當方法拿到別人的資料
像文章開頭的梁先生拆封卷宗,或是託公務員、電信人員、銀行人員私下查,拿資料的人觸犯個資法第 41 條,最重關 5 年,還可能加罰金,最多 100 萬元。替你查的公務員,另外可能觸犯洩密罪。
花錢向代查網站買
這些網站的資料來源本身就有問題,內容也不一定正確。買的人,也可能被認定為非法蒐集。
把查到的資料公開
把別人的身分證、電話、住址貼上網,是另一種常見的觸法方式。新北有一位男子,在臉書貼別人的身分證,被判合併執行 6 個月,經過寫在姓名查身分證字號那篇。
一統徵信能幫你做什麼
想查一個人的資料,背後通常是一件具體的事:要找人、要討債,或要確認對方說的是不是真的。一統徵信可以協助的有這幾種:
協助查詢的資料
一統徵信從電話簿印著姓名電話的年頭,做到個資法盛行的年代,累積了多方管道和調查經驗。
不管是被欠錢不還、想找失散多年的老友,或是配偶的手機門號出現可疑紀錄、LINE 裡有不明對話,都可以直接來電詢問。
下面是一統徵信協助查詢的項目。能查到哪些,依個案評估,細節面談時說明:
| 項目 | 需提供的資料 | 回報的內容 | 作業天數 |
|---|---|---|---|
| 手機定位 | 手機號碼或門號 | 目標手機門號位置 | 5 到 7 天 |
| 查 IP | IP 及相關資料 | IP 位置及相關網路資料 | 5 到 7 天 |
| 車號查地址、姓名查名下車輛 | 車號;或姓名、身分證、生日 | 車籍記載資訊;名下汽、機車 | 1 到 2 天 |
| 查前科及通緝 | 姓名、身分證、生日 | 前科資料 | 1 到 2 天 |
| 名下電話、電話查地址、地址查電話 | 姓名、身分證、生日;或電話號碼、地址 | 電話登記資訊、詳細地址 | 1 到 2 天 |
| 個人戶籍、全戶戶籍、戶籍追蹤 | 姓名、身分證、生日;地址;舊地址 | 戶籍登記資料、最新戶籍登記資料 | 1 到 2 天 |
| 查出入境、婚姻紀錄 | 姓名、身分證、生日 | 最新出入境紀錄、個人婚姻紀錄 | 1 到 2 天 |
| 查個人名下帳戶、帳戶之個人資料 | 姓名、身分證、生日 | 名下帳戶資料、帳戶所有人的詳細資料 | 5 到 7 天 |
| 個人、公司名下動產與不動產 | 姓名、身分證、生日;或公司名稱、統一編號 | 名下動產、不動產登記資料 | 5 到 7 天 |
找到失聯或躲起來的人
從你手上的姓名、照片、電話、最後知道的地址開始查訪,查出對方現在住哪裡。詳細做法看尋人專案。
確認交往對象的身分、婚姻
如果你想確認對方說的工作、婚姻狀況、家庭是不是真的,看婚前徵信。
查合作對象的底細
要合作,或要借錢給一家公司、一個老闆之前,可以先查他實際的營運和商譽,看工商徵信。
查對方名下有沒有房子
如果你要追討欠款,先知道對方有沒有財產可以查封,看查名下不動產。
常見問題
有個資查詢系統可以查別人的資料嗎?
沒有給一般人用的。戶政、警政、監理的資料庫,只開給公務機關執行職務時查詢。網路上號稱能查的網站,資料來源有問題。如果有需要,可以委託專業的徵信社評估。
怎麼查一個人有沒有前科?
上司法院裁判書系統,用姓名搜尋公開的判決,再用年齡、地點、案情,確認是不是同一個人。良民證只能本人申請,而且不會記載緩刑、罰金、易科罰金執行完 5 年內沒再犯的紀錄。
可以用身分證字號查人嗎?
一般人不行。身分證字號只看得出當初登記的縣市和性別。拿著實體身分證,可以上戶政司網站確認證件是否有效,但查不到住址和其他資料。
怎麼查一個人有沒有結婚?
戶籍謄本上有配偶欄,但只有本人和利害關係人能申請。如果是交往對象,可以請對方自己申請戶籍謄本給你看,或委託徵信社做婚前調查。
警察可以幫我查個資嗎?
不行。警察只能為了辦案查詢,每次查詢都有紀錄,私下替人查會觸法。如果你真的有案件,去報案,由警察依法調查。
資料來源
(判決是從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讀過全文,法條是 2026 年 10 月 13 日從全國法規資料庫查的現行條文,信用報告的收費,是同一天從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網站看的)
- 臺灣高等法院 114 年度上訴字第 1206 號刑事判決
-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 條、第 19 條、第 41 條
- 戶籍法第 65 條
-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 4 條、第 6 條
- 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 個人申請費用說明
- 司法院裁判書查詢系統
- 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(MyData)平台

